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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昆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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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5-19

    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火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关于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秩序维护等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结合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运用小区宣传栏、LED电子屏、横幅、微信群等各类媒体强化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等公共部位消防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张贴《消防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电梯轿厢出入口、消防通道张贴禁止停放的标识,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和小区业主开展应急演练,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突发应急抢修能力。

    、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私拉电线电动车充电行为,严格落实山东省电动车五项禁令管理要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小区业委会、居委会对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相关法规、流程加强电动自行车进出电梯的管理,依法依规建立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选择合适位置,引导业主将电动车集中存放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重要内容,对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进一步宣传推广,各镇街物业管理部门要将好的经验做法一并上报我中心;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将在考核中加倍扣分、对物业企业列入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等处理,对限期整改的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将函告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请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充电棚数据进行更新(数据截止2021年4月30日),同时,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状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分析研判报告和《物业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和充电棚统计表》于5月21日上午下班前反馈我中心邮箱。下一步,我局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该项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督导检查。


    联系人:郑杰    联系电话:86990308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